各二级学院:
请各毕业班选派代表于 3月 14日起至4月15日至行政楼207室核对书籍代办费,核对后的代办费余额将退到学生本人建行账户。请辅导员收集学生的建行账号,认真核对户名与账号,确保无误。学生账号以纸质材料(以学院为单位,需辅导员签字和学院盖章确认)及电子版格式(须以文本格式,账号中间不能有空格)报送,格式见附件,电子版发至邮箱:447479809@qq.com。联系人: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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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
201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