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2005]2号
关于催还校内结算中心借款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馆)、机关各处(办)、工会、团委会:
几年来,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逐步提高我校教职员工的学历、学位,学校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教职员工在职进修提高学历、学位。目前,许多教职员工已经完成了学历、学位进修,但未及时归还校内结算中心借款。为及时清理借款,根据校内结算中心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未及时归还借款名单公布如下(具体名单附后)。凡是没有任何正当理由而逾期还款的,将严格按照校内结算中心借款有关条款收取资金占用费。
财 务 处
二OO五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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