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2004] 6号
关于做好我校2004年度年终财务结帐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单位:
为了做好编制年终决算报表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年终决算报表能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我校2004年度财务活动状况,并为编制2005年经费预算提供可靠的数据依据,请各有关部门及人员于12月25日前到财务处办理有关财务结算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按照《泉州师范学院2004年经费预算方案》年初下达的部门创收指标,校服务公司、高职学院远程教育、继教学院成人教育、校外办学点、软件基地等单位应按时到财务处结算;
二、根据泉师院综[2002]财2号文《泉州师院收入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有各类收入(如:图书返还款、教材返还款等)应上缴学校分成的单位或部门应按时到财务处结算;
三、各二级学院要催促尚未缴交学杂费、住宿费等费用的学生缴交欠款(欠款学生名单网上查询);
四、根据泉师院办[2003]26号文《泉州师范学院应收、应付款项管理的暂行办法》的规定,有预借或暂付款的部门或个人,事务已经完成的,必须及时到财务处办理冲帐手续,长期拖欠借款未向财务处说明理由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后勤社会化改革后的各中心实体必须清算的各种收支;
六、在包干经费指标内,办理学校事务,业务已经完成需审批报帐的;
七、离休人员、5.12退休人员、学生须报支医疗费的;
八、已完成硕、博士学历进修,有向学校结算中心贷款的教师必须及时到财务处报帐并归还贷款;
九、其他需要按照会计年度办理财务结算事项的。
以上事项,请及时通知各有关教职工及学生。
附件:未还清暂付款催款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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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 务 处
二00四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