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03年度年终财务结帐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单位:
为了做好编制年终决算报表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年终决算报表能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我校2003年度财务活动状况,为编制2004年经费预算提供可靠的数据依据,请各有关部门及人员于12月25日前到财务处办理有关财务结算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 按照《泉州师范学院2003年经费预算方案》年初下达的部门创收指标,校服务公司、高职学院远程教育、继教学院等单位应按时到财务处结算;
二、根据泉师院综[2002]财2号文《泉州师院收入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有各类收入的应核算并上缴学校分成的单位或部门应按时到财务处结算;
三、各二级学院要催促尚未缴交学杂费、住宿费等费用的学生缴交欠款;
四、根据泉师院办[2003]26号文《泉州师范学院应收、应付款项管理的暂行办法》的规定,有预借或暂付款的部门或个人,事务已经完成的,必须及时到财务处办理冲帐手续,长期拖欠借款未向财务处说明理由的,将按规定从借款人工资中扣还;
五、 后勤社会化改革后的各中心实体必须清算的各种收支;
六、 在包干经费指标内,办理学校事务,业务已经完成需审批报帐的;
七、 按照市医改办要求,离休、5.12退休人员、学生医疗费报销应在12月25日前结清;
八、 其他需要按照会计年度办理财务结算事项的。
以上事项,请及时通知各有关教职工及学生。
附件 1、未还清暂付款催款单;
2、未缴交学杂费、住宿费等费用的学生名单(网上通知)。
财务处
2003-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