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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
财务处通知
时间:2003-09-10 作者:财务处
   

各二级学院:
  现将2003级新生缴款人员名单及欠款人员名单公布如下,名单附后。请各二级学院进一步做好未缴款学生工作。如无法一次交清学费的学生需办理缓交手续。缓交申请按上学期学校布置的操作流程及样式办理即:学生个人提出申请、二级学院审查,然后根据审查结果签署意见。缓交申请一式五份,分别送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存档、学生本人一份。如家庭确实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具体申请手续见泉师院财(6)号文件《关于做好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精神。不详之处可咨询学生处、中国银行、财务处。
  由于尚未收到四人间公寓住宿人员名单及通学人员名单,故这些人员住宿费标准仍按650/生年收取。待收到名单后按多还少补办法处理。 

附件1:2003级缴款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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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003级欠款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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