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师范学院财务处官方网站

财务处
关于试行会计人员推向前台审核模式的通知
时间:2003-06-16 作者:佚名
各单位:
  为采用计算机进行序时控制,严格控制预算经费的超支,增强预算的严肃性。经研究,同意校财务处试行会计人员推向前台审核录入模式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改革我校财务经费报销审批手续,将会计人员推向前台,直接审核凭证,即时录入计算机,复核后生成记帐凭证,由出纳根据会计人

员审核录入后的凭证收付款或转帐。
  二、时间:上半年筹备,下半年执行。
  三、地点:校行政办公楼(崇福校区)二楼财务处会计科。
  四、服务窗口
    设置三个前台:
    审核㈠行政部门核算。
    审核㈡二级学院核算。
    审核㈢基建、医疗费核算。
    五、财务处制定《报销须知》、《日常报销流程图》上墙公布,教职工照章办事。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附件:《报销须知》、《日常报销流程图》(见财务处上墙公示版或网上下载)

                         泉州师范学院
                        二00三年六月十日

附件:
            报 销 须 知

  一、借款
  1、预借现金:填写《借款单》一式三联,借款人(经办人)、审批人签字。旅费借款要注明交通工具,飞机应注明是否往返。科研借款凭

《泉州师范学院科研经费卡》,由科研设备处“一支笔”审批签字。
2、借汇款项(汇款或转帐):填写《泉州师院汇款通知单》一式三联,借款人(经办人)、审批人签字。
3、日常备用金预支,填写《借款单》一式三联,由单位“一支笔”签字送财务处审批后办理。年终12月25日前交回。
二、各类经费报销
1、旅费报销,填写《泉州师院差旅费报销单》,由院、部、处“一支笔”在报销单主管栏签名。按泉师专财[1996]8 号文执行。
2、调入人员报销旅费、搬家费必须附调出单位旅费调遣单,同时填写《泉州师院差旅报销单》,由人事处审批签字。
3、探亲旅费,提供车票,经办人签字,并报人事处审批。
4、材料、设备、零星购物等报销,报销发票须经办人、验收人、审批人签字。其中:
⑴ 购买材料,需附材料进库单,含电脑升级。
⑵ 购买设备,属教学设备商品,必须到科研设备处办理入库手续;属一般行政设备商品,必须到后勤管理处办理入库手续。
5、科研经费,凭《泉州师范学院科研经费卡》,由科研设备处“一支笔”审批签字。
6、维修费报销,要附加工单位结算单。
7、基建项目:按招标书和合同书执行。
8、行政招待费:由校办统一审批。
三、各类款项领取,统一填写《泉州师范学院领款收据》。
其中
1、退休安家费、抚恤费等凭泉州市教委退休人员批复书、死亡人员批复书,由人事处审批。
2、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凭人事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证》。
3、退款(住宿费、学费、培训费等),凭交款发票联及复印件、学生处或二级院审批的本人申请书及各类证明送财务处审核办理。
四、报销医药费:离休人员、“5.12”人员、学生的医药费按有关规定每周星期三上午统一给予办理报销
五、办事规定
1、财务各类单据一律用钢笔填写,字迹清楚,内容完整,大小写金额相符,金额不能涂改。审核时,如果发票加计金额小于报销单金额

的,由审核人员更改;如果发票加计金额大于报销单金额,退回报销人,重新审批。
2、报销发票要素齐全,报销发票必须是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合法票据。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发票有效期为两年,过期不予报销。
3、原始发票遗失的报销,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一支笔”审批后按以下规定及标准:
⑴、机票遗失,凭机票出售点证明及机场建设费票据报销;提供不出任何证据的按火车标准:一般人员按硬卧中铺标准,教授按软卧标准


⑵、火车、汽车票遗失,按出差地点直线距离标准。
⑶、住宿费、购物发票遗失,凭原发票开出单位证明,证明书需注明原发票号码金额等,或直接提供原始票据复印件,不论证明书或复印

件均需加盖原开出单位的财务专用章。
4、各单位报销酬金必须凭《领款清单》签名表,《领款清单》上制表、复核、主管等栏签名须完整。领取劳务费必须按规定由领款人主

动交纳个人所得税。
5、按现金管理条例,采购金额1000元以上者需办理转帐或汇款。
6、基建款在10万元以上,大宗设备费在5 万元以上和学生代办费由会计科审核,经处长复核后支付。

附件:
        日 常 报 销 流 程 图

  ┌──────────────────────────┐
  │经办人(单位)                    │
  │  持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经手人签字的(须注明开支渠道)│
  │的有效、合法的原始凭证,请到财务处会计科。     │
  └──────────────────────────┘
               ↓
┌─────────────────────────────┐
│财务处会计科                       │
│  审核原始凭证有效性、合法性、正确性及其用途,查阅并扣除│
│其预算指标,制作记帐凭证,请到校结算中心办理货币资金收付。│
└──────────────┬──────────────┘
    ┌──────────┼──────────┐
┌───┴───┐  ┌───┴───┐  ┌───┴──┐
│ 审核岗㈠  │  │  审核岗㈡ │  │审核岗㈢  │
│ 行政部门  │  │  二级学院 │  │基建、医疗费│
└───┬───┘  └───────┘  └───┬──┘
    └──────────┼──────────┘
           ┌────────┐
           │ 复 核 岗  │
           └────────┘
               ↓
┌─────────────────────────────┐
│校结算中心出纳(岗)                    │
│  根据正确无误的记帐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进行货币资金的 │
│收付工作。                        │
└─────────────────────────────┘

对外办公时间:
      5月~9月            10月~4月
上午 8:00~11:00 下午 2:30~5:00 上午 8:00~11:00 下午 3:00~4:30

注:1、每星期四下午财务处政治业务学习,星期五下午会计科整理内务
    不对外办理业务。
  2、每周三上午报销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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