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景区非景区景点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强化沿海景区非景区景点
防潮应急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受疫情形势影响,近期全市景区基本关闭,部分群众可能进入山边、水边等非景区景点游览给非景区景点和涉水危险区域带来新的安全隐患和疫情防控压力。市委王书记批示:“明日天文大潮,务请沿海景区与非景区景观点、生产作业点做好防潮应急。”请应急、文旅、公安、水利、海洋、资规、气象等相关部门要做好危险地段的安全防控,强化潮汛信息的预警信息发布,市专项整治办现将具体工作要求明确如下:
一、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落实。要高度重视两节期间专项整治重点领域安全管理工作,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按照“属地有格、格中有人”的原则,发挥综治网格、警务网格、社区网格作用,确保整治工作责任不缺位,将安全隐患风险发现在早、处置在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前、成灾之前。坚决防范专项整治工作领域发生亡人事故,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的,严肃问责。
二、要立查立改,进一步推进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健全。当前专项整治工作进入边查边改阶段,要迅速组织对沿海各景区、非景区景点、涉水危险区域和旅行社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发挥基层村(社区)网格化治理作用,对前期摸排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清除。针对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暑期汛期等重点时段,加密重点区域的巡查频次,一旦出现苗头性动向,能够及时发现并高效处置。
三、要强化防控,进一步完善物防人防技防建设。一是加强物防建设,强化景区、非景区景点以及沿海水域防控体系建设,采取树立警示牌、加固安全护栏、设置硬质隔离、封停危险区域等针对性防控措施;二是加强人防,加强对沿海、沿江、沿湖等临水危险区域巡查,及时提醒、制止、劝离靠近、进入危险区域群众,对发现群众不听劝阻进入危险区域的情况要及时上报;三是加强技防,加大高清智能视频监控覆盖面,针对存在溺水、坠崖、落石等风险的危险区域,该封闭的要坚决封闭,不能封闭的必须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划定安全警戒线。
四、要宣传引导,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安全防范意识。一是加强引导提示,要加强学生、外来务工人员、户外运动爱好者等重点人群的安全引导,提醒群众在参加登山、涉水等户外危险区域活动时,要遵守相关警示和指引,做好自我保护;二是强化宣传教育,要结合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加强社区、农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升群众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三是强化预警预报,要及时开展汛情和恶劣天气的预测预报,及时通过广播、电视、短信、警报等传统方式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第一时间发布气象、地质灾害等预警信息,保障群众两节期间合理、安全出行。
泉州市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
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