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师生员工中进一步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通知
发布人:洪国祥  发布时间:2021-04-08   浏览次数:1126

关于在师生员工中进一步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通知


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202119日以来我校师生员工已发生7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其中一起教师被骗5万多元人民币、一起学生被骗6万多元人民币,给师生员工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详见附件1。为切实提高广大师生员工反诈骗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向校园渗透,消除诈骗隐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园发生警情时,请广大师生及时联系我校警务中心报警或咨询,电话:0595-22661000

二、下载安装“金钟罩”小程序、关注泉州市反诈骗中心微信公众号。

1.针对电信网络诈骗,公安机关推出“金钟罩”小程序,个人手机安装不良软件时将会及时得到预警。请各单位引导本单位师生员工注册“金钟罩”小程序(详见附件2);

2.关注泉州市反诈骗中心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最新电信网络诈骗类型及防范措施(详见附件3

三、开展防诈骗专题教育活动

请各单位务必在周四下午教职员工政治学习会(业务学习会)、部务会、处务会上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各二级学院务必在周日学生主题班会上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主题教育活动,确实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抓紧、抓实、抓细。(详见附件4

教师工作部  学生工作部  保卫处

202147日                         

附件1

案 情 通 报


案例一:2021112日,我校某学院一女生接到冒充淘宝客服的诈骗电话,而后根据对方提示操作被骗人民币800元。

案例二、2021114日,我校某学院一女生用手机逛网店并留言评论,后有人主动添加其为微信好友,称一部IphoneX二手手机只需1000元即可购得,该女生通过扫描支付宝二维码向对方转账500元作为定金,而后对方将其微信拉黑,共损失人民币500元。

案例三:2021311日,我校某学院一女生接到一个自称支付宝理赔中心客服人员电话,称其购买的护肤品存在问题,现厂家要对顾客进行赔偿,而后该女生根据对方提示操作并用支付宝转账形式向对方的银行卡打了两笔钱,共损失人民币3198.63元。

案例四:2021317日,我校某学院一女生通过抖音与对方聊天,后对方添加该女生为微信好友并向其推销化妆品,待该女生通过对方二维码付款人民币575元后,对方就不再回复她,共损失人民币575元。

案例五:2021319日,我校某学院一女生接到一个自称“淘宝商家”的陌生电话,称该女生购买的唇膏由于质量问题要帮其退货并以十倍价钱赔偿,而后该女生根据对方提示操作通过支付宝授权乐花卡转账人民币4610元给对方,共损失人民币4610元。

案例六:202141日,我校某学院一女生发现有人在抖音平台发布点赞赚钱,于是添加对方QQ后被拉进点赞返利刷单群,而后根据对方提示操作以返利刷单被骗人民币6万多元。

案例七:202146日,我校某学院一老师接到一自称蚂蚁金服工作人员电话,以关闭其花呗账号为由实施诈骗,共损失人民币5万多元。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20210406关于在师生员工中进一步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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