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秋季期末校园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人:洪国祥  发布时间:2021-01-19   浏览次数:532

关于开展2020年秋季期末校园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泉教安指〔20203号)《福建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系统2020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教安组办〔202029)、《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三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2042等文件精神,及时排查化解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现就开展2020年秋季期末校园安全大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范围

检查时间从2021114日(星期四)至2021125日(星期一),检查范围为主校区、南安校区,按各组工作实际分组开展检查。

二、检查人员及检查内容

()校园公共区域及周边安全检查组

1.带队校领导:屈广清校长。

2.检查人员:资产处、资产经营公司、保卫处(负责部门)、后渚边防派出所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3.检查内容:主校区博雅湖、山顶公园、学生宿舍C区大门旁电动车停放点、柯厝侧门、新华都超市、校大门、南侧门等重点区域及校园周边的消防安全(消防设备、器材定期检查记录,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等情况)、治安、交通、疫情防控期间人员及车辆进出管控等安全情况。

(二)学生宿舍安全检查组

1.带队校领导:林伟副书记。

2.检查人员:学工处(负责部门)、相关学院党委书记、学工办负责人,学生宿舍管理中心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3.检查内容:主校区学生宿舍用电安全(是否存在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现象、私拉乱接电线及电源插座等现象)、应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电动车是否有违规停放和充电、财产安全等情况。

(三)后勤安全检查组

1.带队校领导:陈亚兵副校长;

2.检查人员:后勤处负责人(负责部门)及相关人员;

3.检查内容:主校区食品与卫生安全、在建工地安全、校舍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情况。

(四)教室及实验实训场所安全检查组

1.带队校领导:杨晓翔副校长;

2.检查人员: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部门)、教务处、各学院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3.检查内容:主校区教室、实验室、实训场所、体育场馆等安全制度及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危化品储存和废品废液处置等安全情况

()南安校区安全检查组

1.带队校领导:黄江昆副校长;

2.检查人员:保卫处、南安校区管委会(负责部门)、应科航海学院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3.检查内容:南安校区学生宿舍、食堂、超市、教室、实验室等安全情况。

三、具体要求

1.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扎实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回头看”工作,切实消除学校重大安全隐患,推动学校2020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三年工作的顺利开展。

2.要坚决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3.各检查组的检查时间、人员由负责部门负责人确定和召集并请示分管校领导。请各检查组确定一名联络员(于114日下午下班前将名单报送行政楼203校安办),具体负责本次安全大检查联络工作。

4. 各检查组要仔细检查、详细记录,提出整改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整改情况报各检查组汇总。请各组于126日(星期二)将《泉州师范学院2020年秋季期末校园安全大检查情况反馈表》报送校安办(行政楼203),整改时限内整改完毕的项目另行报校安办。

5.鲤城校区参照执行。

校安办联系人:洪国祥,联系电话:15959268897

附件:泉州师范学院2020年秋季期末校园安全大检查情况反馈表


泉州师范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113

附件

泉州师范学院2020年秋季期末校园安全大检查情况反馈表

序号

 检查区域

(部位)

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及时限

责任单位









































备注:本表格一式三份,一份各检查组负责部门存档,一份送校安办备案,一份送责任单位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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