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保障期初学校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正常秩序,全面消除校园重大安全隐患,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规定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期初校园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1.自查。全校各单位对所辖区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自行进行整改,对自身不能整改的隐患,要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并在隐患整改前落实好防范措施。
2.集中检查。学校将分组集中组织开展东海校区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公共区域等及诗山校区安全检查。
二、检查时间
1.自查时间:2019年9月2日-6日
2.集中检查时间:2019年9月3日9:00(东海校区)
2019年9月4日9:00(诗山校区)
三、集中检查人员安排和检查内容
(一)学生宿舍安全检查组
1.检查人员:由学生处及二级学院相关人员组成。
2.检查内容:学生宿舍消防安全(是否存在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现象、私拉乱接电线及电源插座等现象)、财产安全、电动车安全(是否有违规停放和充电等)、应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等情况。
(二)后勤安全检查组
1.检查人员:由后勤处及相关人员组成。
2.检查内容:食堂、在建工地、配电房、水泵房、蓄水池、电梯等安全情况。
(三)实验室安全检查组
1.检查人员: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及相关二级学院工作人员组成。
2.检查内容:实验室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实验室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危化品采购、储存、使用和废液处置等情况。
(四)公共区域安全检查组
1.检查人员:由保卫处、资产处等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2.检查内容:公共区域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消防设备、器材定期检查记录,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等情况)、财产安全、池塘和山顶公园等重点区域安全、超市商铺安全等情况。
(五)诗山校区安全检查组
1.检查人员:由诗山校区管委会、学工处、资产处、后勤处、保卫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2.检查内容:诗山校区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教室、配电房、蓄水池等安全情况。
四、工作要求
1.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扎实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消除学校重大安全隐患。
2.要坚决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3.各检查组牵头单位(检查小组第一个单位)负责确定本检查组人员、检查时间、集合地点等事项,并做好通知工作。
4.各检查组要将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录入到《2019年秋季期初校园安全检查反馈表》(详见附件),并及时反馈给相关被检查单位,同时于9月9日前将《反馈表》报送到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楼203)。
联系人:洪国祥,联系电话:22919626
附件:泉州师范学院2019年秋季期初校园安全检查反馈表.doc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