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五一”假期,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学校安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教安〔2019〕21号)和《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泉教安〔2019〕23号)精神、校园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评估辨识要求及学校工作部署,各单位认真开展全面的安全自查工作,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对各重点部位进行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集合地点
1.自查时间:2019年4月28日至4月30日
2.抽查时间:2019年4月29日15:00
3.集合地点:行政楼一楼大厅
二、检查人员、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第一检查组
1.检查人员:学生处处领导1名及相关工作人员、广祚安全技术公司安全员1名。
2.检查范围:学生宿舍、大学生创业园。
3.检查内容: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学生宿舍用电安全情况(是否存在电源线路老化、私拉乱接的现象,是否存在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现象)、学生宿舍区电动车违规停放和充电情况,应急疏散通道畅通情况,浅水湾大学生创业园安全情况,假期留校学生统计及管理、假前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交通安全、食品安全、防诈骗、防溺水等)情况。
(二)第二检查组
1.检查人员:后勤处处领导1名及相关工作人员、广祚安全技术公司安全员1名。
2.检查范围:食堂、校舍、在建工地、配电房、水泵房、蓄水池、电梯等。
3.检查内容: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食堂、餐饮档口等用电、燃气使用安全和饮食卫生安全情况,应急疏散通道畅通情况,配电房、水泵房、蓄水池等重点部位和电梯、煤气管道等特种设施安全情况,在建工地、校舍等安全情况。
(三)第三检查组
1.检查人员:保卫处处领导1名及相关工作人员、资产处相关工作人员,广祚安全技术公司安全员1名。
2.检查范围:公共区域、超市商铺。
3.检查内容:公共区域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消防设备、器材定期检查记录,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等情况)、财产安全等情况。
(四)第四检查组
1.检查人员:实设中心领导1名及相关工作人员、广祚安全技术公司安全员1名。
2.检查范围:实验室、实训场所。
3.检查内容:实验室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实验室危险化学品购买、储存、使用及废液处置情况,实验室人员特别是危险化学品使用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安全教育,以及实验室准入制度落实情况;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方案制定情况,安全防护设备器材配备情况,以及安全应急演练开展情况。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统一思想,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意识,增强防范意识和责任观念,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学校的安全与稳定。
2.要坚决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3.各学院在假期间应建立预警机制,保证信息畅通,完善防范措施,将责任明确到人,防止假期发生安全事故。
4.各检查组于5月6日前将《检查反馈汇总表》报送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楼203)。
联系人:洪国祥,联系电话:22919626
附件:泉州师范学院“五一”节前校园安全检查反馈汇总表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28日
泉州师范学院“五一”节前校园安全检查反馈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