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七个“防灾减灾日”,5月11日至17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为加强学校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提高学校防灾抗灾和师生自救自护能力,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5.12”学校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文件要求,联系本单位实际,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开展防灾减灾演练;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及时治理消除安全隐患。并于2015年5月19日前将本单位开展活动有关情况和统计表(电子版)发送保卫处邮箱。
附件: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5.12”学校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
泉州师范学院保卫处
201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