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校园交通管理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12-20   浏览次数:549

 各单位:

为了确保学校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创建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根据《泉州师范学院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现就新学年我校交通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教职工车辆按就近停车原则,统一朝向停放在停车场或停车位(学生活动中心所驻部门教职工车辆在不影响交通和安全的前提下,可在其办公楼栋旁统一朝向停放),校内其他未设置停车位的道路、广场等禁止停车。

二、校部机关教职工车辆停放在陈祖昌礼堂地下停车场。行政楼前停车场作为学校公务用车和校外单位公务来车临时停车场。

校内行驶的各种车辆(消防、警务、救护车执行任务除外)按交通标识、标线行驶,限速在15公里小时以内,严禁逆向行驶、超速超载。

以上通知,请大家自觉遵守,共同维护校园交通文明。

                                  

泉州师范学院综治办

                                O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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