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购置机动车辆补充登记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6-20   浏览次数:532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管理,确保校园交通安全畅通和师生员工人身安全,根据《泉州师范学院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我们将对校内新购置机动车辆进行补充登记造册。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2013年3月22日后购置的车辆汇总登记,并填写《泉州师范学院机动车登记表》(详见附件)。
二、请于2014年7月2日(星期三)前把《泉州师范学院机动车登记表》(加盖公章)交至保卫处副处长室(行政楼二层209室),并把电子表格发送到邮箱:qzsybwc@163.com
三、保卫处实行专人登记管理。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95-22910023,15860506158。
 
                                 保卫处
201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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