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安全管理的意见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9-06-11   浏览次数:562

 

泉州师范学院保卫处文件
泉师院保卫[2005]10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安全管理的意见
学生公寓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今年来,随着校区和招生规模不断扩大,学生数量急剧增加。基建中民工混杂在校园中,使校园周边的环境复杂化,校园治安形势严峻。为了进一步保障入住学生的人身与财产安全,建立安全、文明、健康向上的公寓环境,保卫处、学生处于1113下午400600对学生公寓安全进行联合检查,对存在着的一些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     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和应急机制。
建章立制,加强公寓区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规,健全公寓区的安全防范预警机制。应定期和不定期分析宿舍区影响稳定的因素和治安隐患,修订《防止突发事件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处理能力。按照抓早、抓好、抓苗头的要求,落实好“预先为主”的原则。加强防范,做好预测、预防和矛盾的排查化解工作,坚持集中和经常性的排查相结合,建立健全情报信息报告制度。
二、建立目标明确、责任到人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应明确管理人员工作职责。强化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教育,确保各管理片区、各楼幢、各时间有人值班,防止出现空档或疏漏。避免
出了问题无法追究责任的现象。
    三、规范管理,严格学生公寓会客制度,来访客人需在值班室登记,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公寓区,严禁外来车辆进入学生宿舍区;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公寓推销、传销和做广告;学生未经允许不得留宿非本宿舍人员。
四、加强节假日学生住宿管理,寒暑假留校学生必须进行登记,集中住宿。在任何时间均杜绝女生单人住宿。
五、加强对宿舍内消防安全管理,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私拉电线、网线,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棒、煤油炉、酒精炉及其它没有自动断电装置的不安全用电器,严禁燃点蜡烛或在公寓燃烧物品。
六、严禁学生携带有毒、有害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宿舍,不得在宿舍内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物品。
七、保证安全通道畅通,严禁在楼道、楼门等安全通道处停放自行车及堆放杂物。
八、应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并完善学生宿舍内消防设施,发生紧急情况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学生进行疏散。
九、应注意学生人身安全,严禁学生在窗口、楼梯等危险地段拥挤、打闹,严禁学生到宿舍楼顶等高危地区活动。
十、加强对晚归或深夜外出的学生的登记,并及时向辅导员反映。
十一、充实保卫力量,科学设岗,实行24小时保安值班制度。
在对片区布岗时,应考虑到视线相接。东海校区至少应设924小时固定保安岗(A2个、B3个、 C4个),BC区的汇入口处设24小时值班门岗,ABC区各设124小时流动保安岗;崇福校区应设立至少224小时固定保安岗,124小时流动保安岗;诗山校区至少设324小时固定保安岗,124小时流动保安岗。
学生公寓每幢楼至少设一名楼卫(男生楼配男楼卫,女生楼配女楼卫)。
十三、建立案件台帐,便于分析和提出防范措施;建立外来人员登记台帐,利于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和案件追查;建立安全防范设施检查台帐,便于及时对安全防范设施的维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十四、学生公寓区域内的弃用工棚应及时清除,要实行“阳光工程”,确保区域内路灯明亮,没有暗角。
十五、为了学生安全和公寓的管理的规范性建设,学生公寓应尽快实行封闭式管理,女生宿舍应单独分开。
以上工作,请抓紧落实。
                       泉州师院保卫处    泉州师院学生处
                            00五年十一月十五日
 
主题词:安全管理   学生公寓   工作   意见                    
 送:院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校领导   存档(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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