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师院 [2007] 号
泉州师范学院关于建立安全稳定
全方位责任体系和责任查究制度的规定
各二级学院、机关各部门、图书馆、后勤服务集团:
创建“平安校园”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一环,安全稳定是“平安校园”建设的核心工作,是高等院校发展的基础工程。为了做好高校的安全稳定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和《福建省创建“平安校园”考评标准》的要求,必须遵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建立我校安全稳定工作的全方位责任体系和责任查究制度,有关规定如下:
一、责任对象
1、责任单位:各二级学院、机关各部门、图书馆、后勤服务集团等处级单位。
2、责任人:各二级学院、机关各部门、图书馆、后勤服务集团等处级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
二、责任内容
(一)政保工作责任内容
1、师生在政治、思想上应始终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师生应坚决反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不参加任何违法和未经民政部门批准的社团组织。
3、不传播反对、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书刊、音像制品。
4、对影响安定稳定的事件应高度重视,及时消除化解,杜绝发生集体强行上访、聚众闹事、停工停课等严重后果。
5、不参与违反宪法和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集会、游行和书写、张贴大、小字报。
6、遵守《泉州师院网络安全管理规定》,做好网络安全工作。
(二)治安工作责任内容
治安工作以防火、防盗、防爆、防毒、防诈骗、防人身伤害事件等为重点。
1、建立健全本单位综治领导小组,抓好本单位的综治工作,充分发挥教职工、学生自律会、保卫部、班级保卫委员的作用,建立和完善综治网络,及时收集各类情报信息和治安动态。
2、学校财产应做到每一个部位都确定安全责任人,对贮存电脑等贵重物品和易被销赃的物品的房间应严加防范,确定教职工为重点安全责任人,学生只能作为协管人;重点部位应结合消防安全工作做好每日安全检查和记录;严格执行《泉州师范学院财产安全管理暨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各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对人为损坏或失窃的电脑等贵重设备由各使用单位负责添置。
3、各实验室严格执行相关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在实验课开课前和开课后必须做好安全检查,消除隐患,确保实验安全。
4、师生员工在处理和他人的矛盾纠纷时,应依法办事,向组织上或有关部门反映,寻求行政解决或诉诸法律,严禁使用武力,防止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5、严禁个人携带易燃、易爆、管制刀具、枪枝等危险物品进校园;用于教学、实验用的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应严格按照《泉州师范学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依法进行管理。
6、严禁师生员工吸毒、贩毒、赌博、嫖娼、卖淫。
(三)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内容
各处级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第61号令发布《关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确认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本单位的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建本单位的义务消防队并实施演练。
和所属基层管理人员签署的《消防安全责任书》应包括:
1、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及责任人,并实行每周防火检查和记录。
2、涉及用电、用火、用汽、用油的实验课,应做到课前、课后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隐患及时整改以确保实验安全。
3、大型集会、文艺演出时,应有电工在现场实施监控,确保消防安全。
4、严禁在人员密集场所进行电、汽焊作业。电工要严格按照行业规程作业,禁止非电工人员私拉电源。
5、食堂应严格履行用汽、用电、用火、用油的安全管理规定;液化石油气的进货渠道要合法;输汽管道每半年更换一次;油垢每月清洗一次并实行日消防检查和做好记录;必须注意对新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掌握基本的灭火技能。
6、对于学生宿舍违章使用电热棒和其它没有自动断电装置的用电器,根据属人管理原则各二级学院应承担起宣传、教育、检查的职责;学生物业管理中心应承担起日消防检查的职责,加大巡查频次和力度,确保学生公寓消防安全。
7、配电室、水泵房属消防重点部位,应实施日巡查制度并做好记录。
8、各单位对存放于室内的干粉灭火机和室外墙壁中消火栓中的消防器材应至少每月检查一次,发现应维护、维修等问题应向保卫处、后勤管理处报告。
(四)学生安全工作责任内容
学生安全是高等院校安全稳定的重点、敏感工作。各级学生管理部门应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根据不断发展变化的客观情况,探索、建立、完善学生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治保工作学生保卫队伍。
学生安全工作责任的内容应包括:
1、由各二级学院和每一个学生签订《泉州师院学生安全责任书》,并告知其家长或邀请其家长作为第三人签名。责任书的内容包括学生在政保、治安、消防工作的责任;学生因各种外界因素刺激引起的心理障碍、思想打击等的救助,以及在交通、游泳、勤工俭学、求职等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2、以班级为单位建立每个学生安全信息的掌握、上报制度,由班级主要学生干部负责,及时把同学的异常情况反馈给辅导员、分团委、党总支;紧急重大事件应立即拨打电话:28029110,报告校保卫处、学生处,启动紧急救助预案。
3、根据市场经济和勤工俭学发展的动态,探索、制定、完善学生勤工俭学各方面的安全管理规定;特别应建立学生勤工俭学、求职外出的报告、审批制度。
4、各二级学院应开展多层次的学生安全教育、分析、培训工作。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应于每月召开一次由班级学生主干以上学生干部参加的安全稳定分析会。
各二级学院总支应于每学期期初、期中、期末分别召开一次全体学生参加的安全教育工作会议。
各班班主任于每两周主持召开学生安全稳定的分析、教育及信息的汇报会议。
5、学生安全工作责任制实行班主任、辅导员、分团委书记、分管党总支副书记、二级学院党政一把手联动的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并层层签定学生安全工作责任制,实行层层负责制。
(五)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责任内容
各有关部门及二级学院应根据《泉州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管理的实施意见》各尽其职,落实《泉州师范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后勤集团物业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学生公寓的日常管理工作和学生公寓的治安、消防工作。学生公寓设24小时总值班室,实行一楼二卫(楼卫)工作制,科学设置保安值勤、巡逻岗位,实行24小时值班、值勤、巡逻,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学生公寓区、男性进入女生楼、女性进入男生楼,确保居住在学生公寓人员的财产和生命安全。
学生公寓区安全工作责任制实行学生公寓区负责人、物业管理中心、后勤集团、主管部门科、处领导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实行层层负责制。
(六)饮食卫生安全责任内容
后勤服务集团应制定各食堂用电、用汽、用油的安全管理规定,组织职工学习、遵守,并悬挂上墙。
各食堂根据食品采购、验收、贮存、领用、烹饪、留样一系列程序,层层建立责任把关制度,确保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食堂必须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饮食卫生的基本知识、技能培训。
(七)学校各类型临时工的安全管理责任内容及外来人员的暂住登记
学校各类型临时工的安全管理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制度。聘用前必须对其进行政治思想品质的考核、审查,防止品质恶劣者混进校园。进校后使用部门应与其签定安全责任保证书,进行岗前安全教育。
除了和校人事处签订劳动合同的临时工外,其余临时工必须由使用单位负责向后渚边防所办理暂住登记及书面报告校保卫处。
学生宿舍及校区内的教职工单身宿舍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
三、考评办法
根据上述《责任内容》制定《泉州师院创建“平安校园”考核评分标准》,于每个学年度由校综治委组织考评组,对各个处级单位履行本规定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分。
考评前由各处级单位依据《泉州师范学院创建“平安校园”考核评分标准》写出自评依据,对各个项目得分进行逐一举证;考评时考评组对所述证据进行审核、查证。
四、责任查究及经济责任的承担
(一)学校各处级单位在履行本《规定》职责中,经校综治委考评组依据《泉州师范学院创建“平安校园”考核评分标准》测评,成绩未达到75分,且位居全校末位的,由校综治委给予综治黄牌警告;连续两次未达到75分,又位居全校末位的,由校综治委根据《泉州师范学院关于实行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的规定》给予综治“一票否决”。
(二)发生安全稳定责任事故,由校综治办牵头组织专案组进行调查,写出案件调查报告,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提出处分意见,报校综治委审批;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凡发生安全稳定责任事故在全校、全市造成不良影响且被认定为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本《规定》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一票否决”。
(三)发生安全稳定责任事件时,为保护师生人身及公私财物安全的办案开支,由发生责任事件的责任单位承担;发生人员伤亡的赔偿金、医疗费和公私财物的赔偿金,由发生责任事故的单位和学校按3:7的比例承担。
(四)本《规定》所述的综治“一票否决”指的是:自实施“一票否决”之日起一年内,取消被否决单位评先、评优的资格和年终考核以“不称职”论处,情节严重的提交法纪部门追究责任;取消被否决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评先受奖、晋职晋级的资格。校组织部、人事处,职改办在审核教职工晋职、晋级程序中必须经校综治办审核,提出意见。
各单位应于每学期末向校综治办书面报告本《规定》的执行情况。
泉州师范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二00七年九月二十日
主题词:安全稳定 建立 全方位 责任体系 查究制度 规定
抄 送:福建省教育厅、泉州市综治办、市平安办、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教育局、市消防支队、丰泽公安分局、校领导 存档(二)
泉州师院综治办 200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