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师院综治[2005]4号
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单位”年度考评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馆)机关各部门:
我校开展创建“安全单位”年度考评将于2005年12月6日至8日进行。现将考评的注意事项及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评标准:《泉州师院创建“安全单位”考评评分细则》、福建省《高校创建“平安校园”评估标准》。
二、请必检部门和自主申报考评部门写出《自评报告》、《自评依据》。书面材料请注意事实材料和证据的支撑。
三、时间安排:
2005年12月6日上午9:00人文学院、艺术学院;
2005年12月6日上午10:30后勤管理处、继教学院;
2005年12月6日下午2:30教育科学学院、高职学院;
2005年12月6日下午4:00后勤服务集团、理工学院;
2005年12月7日下午2:30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资环学院;
2005年12月7日下午4:00学生处、体育学院;
2005年12月8日上午9:00外语学院、图书馆;
2005年12月8日上午10:30陈守仁工商信息学院。
泉州师范学院综治办公室
二00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安全工作年 年度考评 通知
抄 送:校领导 存档(二)
泉州师院综治办 200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