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关于规范学历和学籍证明办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4-02   来源:未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点击: 185

 泉州师范学院文件

泉师院办〔2015〕5号

关于规范学历学籍证明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历学籍证明办理工作程序,方便往届和在读学生办理相关手续,参照其他高校做法现就进一步规范学历、学籍证明办理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往届毕业生办理相关证明

1.补办学历(学位)证明书

往届毕业生若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需经本人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声明挂失;带登报材料原件学校档案馆核实,填写学历证明书;提交教务处办理学信网录入更正;到党政办公室机要科盖章。

2.开具学历(学位)证明

往届毕业生携带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学校档案馆填写学历证明书(如需提供原件复印的;需经二级学院教务科审核);到党政办公室机要科盖章。

3.开具学籍证明

往届毕业生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到学校档案馆办理,档案馆提供成绩单等学籍证明;送二级学院教务科审核;到党政办公室机要科盖章(学籍数据库(中英文)未建立之前,英文版成绩由学生本人到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翻译,二级学院教务科审核)

二、在读学生学籍办理相关证明

1.在学证明

学生在校园教育在线表格下载专区自行下载表格;送二级学院辅导员初核、教务科确认、办公室盖章;到校党政办公室机要科盖章

2.成绩证明

学生携带学生证到二级学院教务科办理,从学籍管理系统导出成绩(中英文版)或者学生自行导出;送二级学院教务科审核、签字,二级学院办公室盖章;根据学生所需,到校党政办公室机要科盖章(或到教务处盖章)。

三、其他事宜

教务处组织学籍数据库建设,学生培养方案中学院、年级、专业、课程等内容均采用中英文对照互译,并预计于2015年下半年为学生提供中英文版的在学证明或成绩证明。

 

附件:1.往届毕业生办理相关证明流程

      2.在读学生学籍办理相关证明流程

 

党政办公室   教务处

20154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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