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师院办【2014】17号
关于开展2014年度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进一步了解学校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按照校领导部署,近期将开展2014年度专项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督查内容
1.郑新聪市长泉州师范学院现场办公会议纪要的任务完成情况;
2.2014年学校党委会、党委常委会、院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泉州师范学院2014年工作要点分解表》任务完成情况;
4.《泉州师范学院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任务完成情况;
5.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事项的落实情况;
6.经校领导批示的信访事件及师生员工反映的问题的解决落实情况;
7.学校领导批(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8.各单位制定的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二、督查时间
2014年12月15日至2015年1月30日
三、督查步骤
本年度专项督查工作分自查、抽查和总结三个阶段。
(一)自查阶段(12月15日至2015年1月2日)
1.各单位对属于本单位受督查内容进行逐项对照检查;
2.根据对照检查结果对本单位落实工作的情况进行分析;
3.对于尚未完成的督办事项,要会同有关配合部门,尽快研究拟定具体落实方案;
4.各单位对本单位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与尚未完成的督办事项的具体落实方案,于2015年1月2日前送至党政办督查科(行政楼807),同时发送电子版到3038@qztc.edu.cn。
(二)抽查阶段(2015年1月5日至1月16日)
根据各单位报送材料的工作开展情况,确定若干单位进行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总结阶段(1月19日至1月30日)
根据各单位自查和抽查结果情况,汇总形成呈阅件报送校领导。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做好专项督查工作,要有一位领导主抓此项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跟踪落实;
2.自查过程中应注意对平时文书档案材料进行归档整理,以备检查时提供查阅;
3.各单位落实学校工作的结果将作为年度各单位效能考评的重要指标。
联系人:黄争红,联系电话:22783038(内线3038)
泉州师范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