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精神,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开展年度常规查环、查孕、查病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1、参加检查对象集体户人员中已婚育龄女教职工50周岁以下有生育能力的及已婚男单、双教职工的爱人50周岁以下有生育能力的人员。
2、检查地点:
丰泽东海街道东梅社区(常住东海校区人员),检查地点: 东梅社区居委会社区办公楼一楼,检查时间:2012年4月6日(星期五)9:00—17:00。
有关人员应准时参加,并自行携带《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确实无法参加者,应事先请假并经校计生办同意。拒不接受检查或者有意拖延者,将视其情节按《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及我院计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3、注意事项:
之前未录入指纹的人员本期可补录,否则日后东梅社区将不予盖计生专用章。请未录入指纹的人员本期务必到位。
泉州师范学院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