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单位
通知

时间:2011-01-10   来源:未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点击: 126

 

 

 各单位:

 

接市直机关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通知,近期将对市直机关各单位计生工作进行检查考核验收,请通知你单位已婚育龄职工缴交本人或配偶2010年度三次查环查孕检查手册原件及复印件,由单位计生员管理收集核对后汇总在复印件上签名盖公章,并于120日前收齐交到校计生办,以便市直计生办对我校2010年度计生婚育情况变动进行审核。逾期未交者将按我校有关规定处理。
备注:本校在职已婚女教职工年龄在40—45周岁的育龄妇女,每年至少需要参加二次查环查孕;40周岁以下育龄妇女,每年至少参加三次查环查孕。男已婚单教职工的爱人为40—49周岁的育龄妇女,男已婚双教职工的爱人为40—45周岁的育龄妇女,每年要参加当地或常住地的社区居委会组织的一年二次查环查孕工作;40周岁以下的育龄妇女,每年要参加当地或常住地的社区居委会组织的一年三次查环查孕工作。
新婚未办理生育服务证及持生育服务证的女教职工每年要参加当地或常住地社区居委会组织的一年四次查孕工作。男双教职工及男单教职工的爱人每年要参加当地或常住地社区居委会组织的一年四次查孕工作。
 
泉州师院办公室
                                              20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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