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单位
通知

时间:2010-01-07   来源:未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点击: 149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精神,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校将照常规进行每年度集体户人员中已婚育龄女教职工49周岁以下有生育能力的及已婚男单、双教职工的爱人49周岁以下有生育能力的查环、查孕、查病工作。请各单位按以下安排通知有关人员:
东海街道东梅社区,检查地点:东梅社区一楼检查时间:2010年1月11日(星期一)9:0016:00
有关人员应准时参加,并自行携带《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和双方户口薄、双方身份证,确实无法参加者,应事先请假并经校计生办同意。拒不接受检查或者有意拖延者,将视其情节按《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及我院计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泉州师范学院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办公室
201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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