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单位
通知

时间:2008-07-08   来源:办公室   作者:系统管理员   点击: 188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精神,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校将照常规进行每年度集体户人员中已婚育龄女教职工49周岁以下有生育能力的及已婚男单、双教职工的爱人49周岁以下有生育能力的查环、查孕、查病工作。请各单位按以下安排通知有关人员:

1、参加开元街道在梅峰社区居委会为育龄育妇采集指纹,请育龄育妇准时参加,如果逾时不参加采集的,将无法建立计生信息档案。该单位以后将不给予出示计生证明。

2、鲤城开元街道崇福梅峰社区,检查地点:开元街道梅峰社区居委会二楼办公室,检查时间:2008年7月9日(星期三)15:00——19:30

有关人员应准时参加,并自行携带《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确实无法参加者,应事先请假并经校计生办同意。拒不接受检查或者有意拖延者,将视其情节按《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及我院计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泉州师范学院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办公室

二00八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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