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泉州师院机关总支部委员会文件
机关委〔2007〕21号
关于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的通知
机关各党支部、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创建“作风正、形象好、效率高”的服务型机关。经研究,决定在校部机关范围内开展一次“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把为病困教职工家庭和贫困学生送一份温暖、献一片爱心作为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具体行动,为培育社会文明新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现将有关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各党支部、各部门(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的共产党员以及党外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创建“作风正、形象好、效率高”的服务型机关,开展一次“送温暖、献爱心”的捐款活动。节约一天的工资,奉献一份爱心,帮助病困教职工家庭和贫困学生排忧解难。
二、活动时间
11月22日-12月2日
三、活动要求
1、校部机关各党支部、各部门(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要有领导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广泛动员,充分发动广大机关干部职工党员、党外干部职工涌跃参加,机关工会、团总支、各工会小组要大力支持,积极配合。
2、捐款活动以党支部为单位,将所捐资金造册并于12月2日前汇总党总支办公室后送交学校“献爱心、送温暖”管理机构统筹发放。
3、机关党总支汇总统计后向全校通报捐赠情况。
附:泉州师院校部机关干部职工“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统计表
中共泉州师范学院机关总支部委员会
二00七年十一月十九日
主题词:学习十七大精神 送温暖 献爱心 捐款活动 通知
抄 送:校党委、行政, 校领导, 宣传部
泉州师院机关党总支 2007年11月19日印发
泉州师院校部机关干部职工“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统计表
单位名称: 捐赠总额:
捐赠人姓名 | 是否中共党员 | 党外干部职工 | 捐款(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