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馆)、机关各部门: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4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选拔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教考试厅函[2003]3号)转发给你们,请及时通知有意报考的老师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具体的申请和材料报送请上校园网查阅外事[2004]1号文,关于转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0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和材料报送工作的函》的通知,或登陆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
附:
《关于2004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选拔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
泉州师范学院外事办
二00四年二月十六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4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选拔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人事厅(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人事)司(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部属各高等学校:
现将2004年选拔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日期和语种
第一次考试时间定于2004年6月26日,开考英语(PETS-5)、法语(TNF)和德语(NTD),英语口试从笔试当日下午开始,法语(TNF)和德语(NTD)的口试从笔试的次日开始;第二次考试时间定于12月18日,开考英语(PETS5)、日语(NNS)和俄语(ТПРЯ),口试从笔试当日下午开始。
二、报名日期和办法
(一)报名日期: 第一次考试报名时间定于2004年4月19日至23日,第二次考试报名时间定于10月11日至15日,考点可根据当地情况提前报名。考生可以函报,但必须提前与考点联系。
(二)报名办法: 采取集体报名和个人报名两种办法。集体报名须持单位介绍信和有考生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报名须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军人凭相应的身份证件)。报名时, 考生须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函报考生,还应向考点提供有考生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报名考试地点
英语(PETS-5)可在全国各考点报名考试,考点分别是:
大连外国语学院 (电话:0411-2592944)
北京语言大学 (电话:010-82303550)
北京外国语大学 (电话:010-68940070)
西安外国语学院 (电话:029-5309384)
上海外国语大学 (电话:021-65422002)
武汉大学 (电话:027-87682843)
四川大学 (电话:028-85407413)
四川外国语学院(重庆市) (电话:023-65385446)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电话:020-36207153)
黑龙江大学 (电话:0451-86608579)
吉林大学 (电话:0431-5654687)
内蒙古工业大学 (电话:0471-6575727)
山西大学 (电话:0351-7011732)
天津外国语学院 (电话:022-23248639)
新疆大学 (电话:0991-8582938)
兰州大学 (电话:0931-8912115)
郑州大学 (电话:0371-3887542)
解放军外国语学院(洛阳市)(电话:0379-4543713)
湖南大学 (电话:0731-8823272)
山东师范大学 (电话:0531-6180084)
中国海洋大学(青岛) (电话:0532-5901710)
南京大学 (电话:025-3593330)
江西师范大学 (电话:0971-8506254)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市)(电话:0551-3601917)
福州大学 (电话:0591-7893124)
浙江省自学考试办公室 (电话:0571-87912696)
贵州师范大学 (电话:0851-6702143)
云南师范大学 (电话:0871-5516074)
广西大学 (电话:0771-3237226)
河北师范大学 (电话:0311-6045342)
宁夏大学 (电话:0951-2061269)
厦门大学 (电话:0592-2185305)
海南省考试局 (电话:0898-65851886)
辽宁省留学服务中心 (电话:024-86909660)
青海省小岛文化教育发展基地(电话:0971-6300194)。
日语(NNS)和俄语(ТПРЯ)在大连外国语学院、北京语言大学、西安外国语学院、上海外国语大学、武汉大学、四川外国语学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吉林大学、新疆大学报名考试,接受全国各地考生函报。
法语(TNF)在北京语言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三个考点进行,接受全国各地考生函报。
德语(NTD) 在北京语言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四川大学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四个考点进行,接受全国各地考生函报。
四、考试成绩及发送办法
(一)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阅卷,并将成绩通知各考点。
(二)成绩报告单一般在考试后6 - 8周左右由各考点转发给有关单位或个人。
(三)考试成绩对于申请国家公派留学有效期为两年, 如作为其他用途的参考由各成绩使用单位自行决定。
请尽快将本文转发至有关单位, 通知拟申请公派留学的人员按时报名。
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