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馆)、机关各部办处、工会、团委会:
为维护学校及周边地区的治安,保证学校良好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我校根据省综治委关于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2003]8号文的通知精神,决定从11月初至12月上旬开展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整治专项行动。现根据文件精神制订本行动方案。
一、成立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泉州师范学院集中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其成员组成如下:
领导小组组长:赖新民 校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陈亚兵 宣传部部长
姚 丹 校办公室副主任
王亚书 机关党总支副书记
蒋双霖 学生处副处长
林圣造 后勤管理处副处长
官明悬 保卫处副处长
邱一平 保卫处副处长
委 员:胡东红 教务处副处长
苏龙龙 财务处副处长
袁建军 科研设备处副处长
张建成 理工学院党总支书记
王秀华 工商信息学院副院长
颜水发 外国语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王勇卫 人文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王泗水 艺术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洪炳生 高职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蔡英卿 环境资源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陈红波 继教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陈秋燕 教育科学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高坤育 图书馆副馆长
李祖汉 保卫处安全科副科长
朱逊宗 保卫处治安科副科长
领导组负责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具体领导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联系电话:0595—2785379。
二、工作任务。
各部门要对影响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的有关问题进行全面的调查,在全面开展、普遍进行的基础上确定集中整治的重点区域和整治工作的重点任务,并将需要整治的项目用书面形式报告保卫处。
整治工作的重点:
1、查处滋扰校园治安秩序和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的盗窃、敲诈、抢劫、抢夺、伤害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特别要打击在校园及周边地区为非作歹、称霸一方的犯罪团伙和黑恶势力。
2、清理校园周边地区非法经营的网吧、迪吧、电子游戏厅、录像厅、歌舞厅、音像书刊商点;取缔崇福、东海、诗山校区校园周边200米内的营业性上网服务场所。
3、整顿崇福、东海、诗山校区校园及周边的交通秩序、非法营运、饮食摊点和游商摊贩,清除校园治安隐患。
4、继续深化检查9月份“校园治安专项整治活动”中已确定的整改项目到位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为使整治工作深入人心,11月1日至11月4日,我们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宣传福建省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集中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学习、讨论;并要各单位组织教职工进行学习,做到整治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对学校内部及周边的治安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并于11月16日用书面形式向校专项行动领导组报排查情况后,由校专项行动领导组配合公安局等部门进行整治。
四、组织实施。
11月19日至11月21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大校内综合治理工作力度,做好校园内部治安环境整治工作,清理整顿校园内的超市、小卖部、商业服务摊点以及出租房屋等,大力整顿校园内部的交通秩序,协助公安机关加强校内暂住人员和教职工私人出租房屋的管理,检查并整改内部存在的各类不安全隐患,配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做好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的整治工作,净化校园内部及周边环境,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校园网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做好校园网络有害信息的清理整顿工作;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努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五、检查、验收。
11月22日至11月28日,对照省专项行动领导组的通知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对“方案”中的内容进行全面检查、落实,补缺补漏,并对整个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迎接省综治委的检查、验收。
泉州师范学院集中整治校园及
周边治安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二00三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