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学生购买火车票使用优惠卡的通知》(教学厅[2003]1号)和泉州师院《关于购买学生火车票优惠卡人数的通知》(学生[2003]3号)文件精神,现就2003级学生购买火车票优惠卡的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学校发放优惠卡的条件:学生家庭和学校不在同一地,可乘火车回家或返校;学生没有工资收入;
2、学生应在学生证中乘车栏目内如实填写学生乘车区间,证内乘车区间不填写或不具有乘车优惠条件的无效。学生的父母不在同一地时,由学生选择其中一地填写在乘车区间内。学生如校后变换家庭地址或父母在家庭地址以外工作,应及时修改乘车区间。修改乘车区间的,学校在修改处盖章方为有效。
3、从2004年寒假开始,学生往返全部凭贴有优惠卡的学生证购买火车票;
4、优惠卡每张7元,符合条件需购买优惠卡的费用由学生自付;
5、请各学院于11月3号之前报统计表报送学生工作处。在统计学生人数时,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既不能漏报,也不能多报。若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工作失误,无优惠卡致使学生不能按时购买学生优惠火车票等,将由相关责任人承担责任。
泉州师院办理火车票优惠卡学生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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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生 处
二00三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