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
我校2002年已经开展了一次课程评估,课程评估极大推进了课程建设。学校决定2003年继续实施课程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课程建设评估依据
2003年秋季课程评估按《泉州师范学院关于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实施(见教务处教发[2002]36号文或教务处编《教学管理文件汇编》P178-P189)。
[注:《实施意见》部分指标更正如下:P181页:二级指标“师资培养”满分值“6分”改为“5分”; 二级指标“学术水平”满分值“8分”改为“7分”;P184页相关内容也作相应改动:其中二级指标“师资培养”评分标准中的“⑴⑵完全符合得6分”改为“⑴⑵完全符合得5分”; 二级指标“学术水平”的第三个项目内涵“⑶科研成果” 满分值“3分”改为“2分”, 评分标准中的“获国家级奖3分;获省级奖2分;”改为“获国家级奖2分;获省级奖1.5分;”。
二、 评估范围
已开设两轮以上(含满两轮)的课程可申报合格课程评估;已开设三轮以上(含满三轮)的合格课程可申报校级优秀课程评估。
三、时间安排
1、9月25日-10月14日,课程组自评,专业系初审,向二级学院申报。
2、10月15日-10月25日,各二级学院(部)组织专家组对本院申报课程进行评估,确定合格课程及推荐申报校级优秀课程,并于10月28日前(含28日当天)报送教务处。逾期视为自动取消参评资格。
3、11月上旬,教务处组织专家抽检合格课程及评审校级优秀课程,报送学校审批。
三、 需要报送的材料
1、各二级学院(部)课程建设规划。
2、各二级学院(部)2003年课程建设评估工作总结。
3、合格课程呈报表(一式3份)
注:表中各门课程评估申报表及课程评估结果统计表各一式10份
4、申报优秀课程评估汇总表
注:表中各门课程评估申报表、自评汇报表、自评依据各一式10份
各二级学院在向教务处报送合格课程和推荐申报校级优秀课程时所上交的材料,二级学院必须签章以示负责。
(《课程评估申报表》、《自评汇报表》可从“教育在线”下载。)
教 务 处
二OO三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