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项目的通知》(教高[2003]1号、闽教高[2003]31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在开展“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和“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名师工程”的基础上,启动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实施校级本、专科精品课程立项建设,积极申报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立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1、 2002年校级优秀课程。
2、 2003年学校推荐“省级教学名师”候选人的主讲课程。
二、申报评审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申评程序
自2002年起,我校每年开展一次课程评估。课程评估极大推进了课程建设。学校将在课程评估和“名师工程”的基础上实施校级精品课程建设,申报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立项。
根据今年的具体情况,经研究决定,凡2002年校级优秀课程和2003年学校推荐“省级教学名师”候选人的主讲课程均可申报校级精品课程建设立项。立项采用自主申报,院校审批的办法。
1、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二级学院(教学部)提出申请,填写《2003年度泉州师范学院“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立项申报书》一式三份。(有关文件及《申报书》样式可从学校网页下载。)
2、二级学院(教学部)签署报审意见。
3、教务处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确定校级精品课程项目,推荐省级精品课程。
4、评审结果需报经主管校领导审核同意。
(二)时间安排
各课程组准备申报立项材料 7月23日~8月8日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签署报审意见 8月9日~8月10日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校级精品课程项目、
推荐省级精品课程 8月11日~8月15日
公示 8月16~18日
学校立项,推荐省级精品课程 8月下旬
三、建设要求
精品课程建设分为立项、建设、检查验收、推广使用四个阶段。自2003年起,学校每年遴选若干门校级精品课程立项,进行规划建设,学校和二级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检查和验收,对完成建设计划,达到建设要求的课程建设项目,将授予“泉州师范学院精品课程”荣誉称号,给予适当奖励,并择优参加省级精品课程评审。
校级精品课程由所在二级学院、教学部为主组织建设,经费从校、院重点学科经费中拨给;课程所属非重点学科的,由学校适当拨给建设经费,二级学院予以配套支持。
建设精品课程务必抓好七个方面的工作:
1、制订科学的建设规划。校、院两级都要在课程建设全面规划的基础上,根据学校的办学定位与特色合理规划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要以精品课程建设带动其他课程建设,通过精品课程建设提高学校整体教学水平。
2、教学队伍建设。精品课程要由学术造诣较高、具有丰富授课经验的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教师主讲(高职高专精品课程要由本领域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主讲),要通过精品课程建设逐步形成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梯队,要按一定比例配备辅导教师和实验教师。
3、积极推行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要准确定位精品课程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正确处理单门课程建设和系列课程改革的关系。精品课程的教学内容要先进,要及时反映本学科领域的最新科技成果,同时,广泛吸收先进的教学经验,积极整合优秀教改成果,体现新时期社会、政治、经济、科技的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
4、注重使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要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改革传统的教学思想观念、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管理。精品课程要使用网络进行教学与管理,相关的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要上网并免费开放,鼓励将网络课件、授课录像等上网开放,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带动其他课程的建设。
5、重视教材建设。精品课程教材应是系列化的优秀教材。精品课程主讲教师可以自行编写、制作相关教材,也可以选用国家级优秀教材和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鼓励建设一体化设计、多种媒体有机结合的立体化教材。
6、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要高度重视实验、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高职高专教育要特别重视配套实训基地建设),通过实践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精品课程主讲教师要亲自主持和设计实践教学,要大力改革实验教学的形式和内容,鼓励开设综合性、创新性实验和研究型课程,鼓励本科生参与科研活动。
7、建立切实有效的激励和评价机制。要采取切实措施,要求教授上讲台和承担精品课程建设,鼓励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学生积极参加精品课程建设。要通过精品课程建设,建立健全精品课程评价体系,建立学生评教制度,促使精品课程建设不断发展。
四、有关事项
(一) 我校精品课程建设检查、评估、验收等管理办法,将参照《国家精品课
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见附件三)另行制订。
(二) 2003年下半年我校继续实施课程评估。2003年校级优秀课程可直接申
报2004年校级精品课程立项。
(三) 为了将我校常规性的课程评估工作与精品课程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学校
将参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对《泉州师范学院关于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作适当修改,用以指导2003年下半年课程评估工作。
泉 州 师 范 学 院
二○○三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一:
《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闽教高[2003]31号) 附件二:
《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03]1号) 附件三: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03]3号) 附件四:
《《2003年度泉州师范学院“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立项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