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关于公开选任保卫处处长(副处长)的公告

时间:2003-05-28   来源:办公室   作者:系统管理员   点击: 439
根据校党委会研究,决定公开选任保卫处处长(副处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任职位及人数
  保卫处处长(副处长)一位。
二、任职的条件和资格
  1、德才要求:
  (1)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立志改革,开拓创新,做出实绩;
  (3)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履行职责的组织管理能力;
  (5)坚持廉政勤政,以身作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6)坚持和维护民主集中制,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
  2、学历要求: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要求:原副处级干部竞聘者,55岁以下(194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原正科级竞聘者,50岁以下(195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竞聘晋升正处级的须有两年以上副处岗位工作经历;竞聘晋升副处级的须有三年正科以上工作经历。
  5、专业技术人员竞聘者,应当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6、本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一年者,不予参加竞聘。
  7、身体健康。
三、选任工作的程序和时间安排
  (1)公布职位。(5月28日)
  (2)公开报名: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向党委组织部报名。报名人员须填写《报名登记表》。(5月29日上午8:00始至6月2日下午5:35止)
  (3)资格审查:由组织部、人事处、纪检监察部门领导组成资格审查小组。经资格审查,并征得纪检、监察、审计、计生等部门意见后公布符合资格的人员名单。(6月3日)
  (4)撰写《竞聘报告》:符合资格的竞聘人员撰写《竞聘报告》,报告时间15分钟以内。(6月4~9日)
  (5)面试:抽调有关部门人员组成面试评审组。面试时,竞聘者须进行竞聘演讲。演讲内容一般包括本人概况、自我评价和对拟任职务的工作设想并回答评委的提问。评委对应试者进行无记名评分。(6月10日)
  (6)民主测评。(6月10日)
  (7)确定考核初步人选:组织部门向党委汇报面试和民主测评情况,党委会确定考核初步人选。(6月17日)
  (8)组织考核。考察组对初步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形成考察材料,向校党委会汇报。(6月17~20日)
  (9)讨论决定:党委会听取考核组对初步人选的考核情况汇报,研究决定拟任对象。(6月24日)
  (10)公示。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调查核实的情况进行综合汇总,并向党委汇报。(6月24~30日)
  (11)宣布任职。


                          中共泉州师范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二00三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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