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适用范围
校园网(QZTCNET)覆盖全校各教学及办公楼、部分教师住宅区。根据用户的上述属性,可将QZTCNET用户分为以下四个用户群:
1、单位用户:指学校各院、系、中心、部、处(室)、馆、所等用户。其特征是分布在教学及办公楼,上网的计算机及附属设备属国家或集体资产,以教学、科研和管理为目的使用计算机网络。该帐号仅供本部门人员使用,由本部门承担使用费用。
2、教职工用户:指本校的教职员工用户(包括访问学者、进修教师、博士后)。其特征是在学校教师住宅区私人住宅或学校教师宿舍内使用计算机上网(仅供私人使用,不对公众开放)。
3、学生用户:指本校的各类学生用户(包括进修生、代培生)。其特征是在各单位的教学、试验、科研场所使用公用计算机上网或者在学校使用自备计算机上校园网(仅供私人使用,不对公众开放)。
4、其他用户:除以上三类用户以外的经学校批准的其他用户。
QZTCNET在通过 "光纤到楼,双绞线到桌面" 提供本地接入方式(局域网接入方式)的同时,将实现提供无线方式。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QZTCNET的所有上述各类用户。
三、收费的管理与用途
1、学校委托网络信息中心(简称校网中心)全面负责校园网网络用费及服务费的管理工作。
2、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弥补下列开支:
①支付CERNET国际通信费用。
②支付国内主干网CERNET分担费
③支付其它与 CERNET 运行有关的费用。
④支付网络专线费用。
⑤支付其它线路租用费用和信息流量费用。
⑥将网络延伸至用户的计算机所需的部分费用。
⑦校内信息系统建设和维护的部分费用。
四、管理与服务内容
1、网络建设服务
① 以不低于10M的带宽将用户所在部门、楼宇连入QZTCNET。
② 为使用网络的部门用户分配不低于10M的骨干交换机端口。
③ 安装、设置、维护部门交换机、楼宇交换机。
④ 为使用网络的教师用户、学生用户分配不低于10M的楼宇交换机端口。
⑤ 教师用户的计算机通过户线连接到楼宇交换机。
⑥ 为每台以本地方式入网的计算机分派一个固定IP地址。
2、基本网络服务
① 为每个部门或个人分配一个电子邮箱。
② 获得Internet接入服务。
③ 获得各种网络信息服务。
④ 获得各种LAN应用服务。
⑤ 单位个人主页代理服务
3、技术支持服务
随着网络用户的增加及网络的广泛应用,用户在使用中的各种问题及计算机所发生的各种故障不断增加,为了更好地为用户提供及时的服务,拟为用户提供有偿的面向用户端的技术支持服务。在用户发出服务请求并交费后24小时内获得上门服务。服务内容有:
① 诊断设备错误的原因。
② 为用户更新,升级或重装网络应用软件。
③ 解决由于用户要更换机器,更换系统,增添新设备所引起的配置错误,软、硬件冲突等问题。
④ 解决由于计算机病毒所引起的故障。
⑤ 解决由于机器搬动,不当操作及电源故障引起的网络应用软件问题。
⑥ 解决由于网络线路(非主干线路)所引起的故障。
客户端的软硬件问题原则上由用户负责解决。服务内容不包括硬件设备的维修、操作系统等系统软件(如WINDOWS等)的安装,如用户确需安装,应视工作量另行付费,用户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需要上述服务项目。
五、费用种类与标准
1、“计费网关”服务及费率
新开通“计费网关”服务,费用实行月租费加流量计费,均可申请“计费网关”账号及电子邮件。“计费网关”账号的功能和收费办法如下:
1)出校访问功能
①免收开户费。
②单位用户:月租费:20元/月•IP(账号),赠送50M基本量,超出基本量的按0.05元/1M收取。
③教职工用户:月租费:20元/月•IP(账号),赠送50M基本量,超出基本量的按0.05元/1M收取。
④学生用户:月租费:2元/月•账号,赠送10M基本量,超出基本量的按0.05元/1M收取。
⑤其他用户:参照教职工用户或由学校确定。
2)电子邮件(E-mail)
申请“计费网关”帐号之后,经申请手续后,免费提供电子邮件信箱(20M字节空间),学生用户毕业后交一定的服务费可以保留电子邮件。
3)校园网络接入功能
免费接入。泉州师范学院老师在校外上网时,可以使用代理服务器方式免费接入校园网络,免费访问校内资源(帐号另外申请)。
2、主页代理服务
校内单位或教师可以申请主页代理服务,用户的计算机不需要直接出校访问,而是通过主页代理技术,使用户主页被国内或国际网络访问。主页代理服务暂时免收费。
3、我校邀请的专家和学者,均可在学校免费使用校园网。
4、技术支持服务费
费用种类 设备入网费 技术支持服务费 其他
取费标准 每次30元/台 每次50元 按时间计
六、交费方法
1、用户月应缴费用由校网中心提供。
2、各类用户缴费办法如下:
单位用户的费用从各单位的办公经费用中由财务处直接扣除。
教师用户的费用从个人的工资卡中由财务处直接扣除(不同意的需提出申请)。
学生用户和其他用户要求先预交一定的基本费,费用从帐户中逐月扣除,账户中无余款时,账号不能使用(工资不在学校发的用户也适用),学生用户要使用“一卡通”在校网中心指定的时间、地点交费,一律不使用现金。
对外通信费按月结算,当月通信费下月初记入用户帐户。
网络费用可以预交,以减少用户到校网中心交费的次数。
七、分担费用的执行
1、对用户各种帐户的管理是由计算机自动进行的,包括开通和停止。校网中心用户服务部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用户费用情况,用户应留意校网中心发出的电子邮件通知,或通过网络查询费用情况,及时交费,以免耽误工作。
2、如果学生用户或其他用户的账面余额连续180天不足支付额定流量包月费,其用户资格将被取消,并收回相关资源的使用权,停止网络服务。
3、被取消用户资格者需重新办理入网和开户手续,要交缴纳用户开户费10元/次后才可能重新获得用户资格。
八、附则--账号说明
帐号申请人必须签订网络安全的协议。
1、账号具有唯一性,即同一时间每个账号只能在一台电脑上使用,一旦登陆成功,其他电脑无法再通过该账号上网。
2、单位账号分配原则:每台上网的电脑分配一个账号,同时将该电脑IP地址与账号绑定,即该账号只能在相对应的电脑上使用。单位账号实行责任人管理原则。
3、教职工需持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由所在部门加盖公章后,至校网中心申请账号。
4、学生账号按学生学号分配账号。学生需持本人学生证预缴纳一定的费用后方能开通账号。
5、教职工和学生账号可在校园网内任何地方使用,请妥善管理好自己的账号。建议经常修改自己的密码,一旦账号被盗用,请及时与校网中心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账号被盗用期间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其他后果,由帐号管理者自负。
6、所有账号均设置统一的初始密码:888888,账号一经开通,请登陆账号管理页面,立即更改自己的密码,未及时更换密码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其他后果,责任自负。
7、暂停:用户若较长时间内不使用网络帐号,可预先带证件到校网中心运行部办理暂停手续,暂停期间(按整月计算)月租不计。
8、退户:用户若要结束使用网络帐号,可带证件到校网中心办理退户手续,退户时,凭年内校网中心开出的校内结算凭证,可退回帐户中的余额。
9、盗用他人帐户使用网络资源,一经发现,除赔偿被盗用户的经济损失外,将视情节处以罚款或其他处罚;对拒绝处罚的单位,校网中心有权通过有关单位强制执行。
本办法自2003年6月1日起实行,解释权在校网络信息中心。
二○○三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