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部办处、二级部门(馆、部)、工会、团委会: 为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校园网的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泉州师范学院校园网二级管理规定》,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各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可反馈至校办,以利于文件制订的完善。附件:《泉州师范学院校园网二级管理规定》>点击浏览该文件
泉州师范学院
二○○三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