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关于印发《泉州师范学院校园网二级管理规定》的通知

时间:2003-05-26   来源:办公室   作者:系统管理员   点击: 221

机关各部办处、二级部门(馆、部)、工会、团委会:
  为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校园网的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泉州师范学院校园网二级管理规定》,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各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可反馈至校办,以利于文件制订的完善。

附件:《泉州师范学院校园网二级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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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师范学院

二○○三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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