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部门《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的工作方案》(教社科〔2022〕3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的实施意见》(闽教高〔2021〕46号),深入实施《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及教学团队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课程(不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已纳入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且保证立项后2年内均能正常开设。
(二)准确把握“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
(三)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将思政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四)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五)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入选示范课程相应授课教师、团队自动认定为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不需单独申报。
(六)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应为我校专任教师,原则上具有高级职称,能够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课程负责人及团队其他主要成员总人数不超过8人,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联合申报课程;鼓励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或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管理人员作为课程共建人,共同参与课程设计、教案撰写、教学大纲编写、教学指导等。
(七)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教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二、申报程序
(一)课程负责人填写《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书》,报送至本学院(系)。
(二)各学院(系)按照申报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审定推荐,汇总表排序后报送教务处。
(二)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系)申报项目进行评选(材料是否齐全将作为学校送审依据),确定校级项目名单,立项项目名单由学校按程序公布。
三、项目建设及验收
学校对获批立项的课程给予一定的建设经费支持,各项目负责人应提前向教务处申请经费支持,并按学校财务管理规定合理使用项目经费。立项课程建设期为2年。建设期内,学校将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建设期满,学校依据《泉州师范学院课程思政示范项目验收标准》(附件1)对项目进行验收。
四、其他说明
(一)每位教师限申报1门课程,参与项目不超过1项。
(二)同一门课程学校仅接受一项示范项目申报,已获批校级及以上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的不再以同一课程重复申报。
(三)获批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的教师或团队须配合和支持学校省级课程思政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开展课程思政教学展示、观摩、培训、研讨等活动。
(四)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附件2)、汇总表(附件3),支撑材料须对应清单整理规范。由学院(系)审核无异议后统一报送(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文件名格式为“XX学院(系)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申报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5日。联系人:谢老师,联系电话:0595-22919509,电子邮箱:409487091@qq.com。
附件:1.泉州师范学院课程思政示范项目验收标准
2.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书
3.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