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州师范学院3-30万元(不含)修缮项目施工单位比选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泉州师范学院,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单位比选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泉州师范学院。
承包内容:通过比选确定合同包一中标候选人数6家、备选3家,合同包二中标候选人数7家、备选3家;合同包三中标候选人数3家、备选2家;合同包四中标候选人数4家、备选2家;合同包五中标候选人数3家、备选2家;合同包六中标候选人数3家、备选2家。具有资质的中标单位,承担泉州师范学院采购控制价在3-30万元(不含)的修缮项目施工;如涉及有特殊资质要求的项目或者其他有特殊情况的项目,招标人有权决定不由本次比选入围施工单位承担。由于工程项目的统筹安排、审批等存在一定的不确定因素,本项目采购人对合同生效期限内的工程任务数量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即采购人不保证有足够的工程任务以满足所有中标人获得均等的修缮项目施工承包机会;另有可能由于政府机构改革及职能调整、变化等不确定因素造成本项目的随时终止。投标人在投标前对以上内容应有足够的风险认识,一经投标,即视为投标人愿意无条件承担有关风险并放弃一切与此相关的求偿权利。本次入围承包的单项工程合同价招标控制价(概算)5万元以上项目K值统一取9%,5万元以下不做降点。
2.2. 服务期限:1年,即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满后入选单位和备选单位自动失效)。签订入围施工合同,单个项目签订单项合同。
2.3. 工期要求:招标人根据实际确定单项工程工期,施工单位必须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逾期按照1000元/天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合同包一市政工程类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合同包二房屋建筑类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不低于 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合同包三防水保温类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不低于二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合同包四园林绿化类投标人应具有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工商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施工、植物种植、养护、销售等类似项目;
合同包五机电工程类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合同包六电力施工类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必须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需具备国家能源局颁发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四级及以上资质;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凡取得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以外的国家能源局电力监管派出机构颁发的许可证的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自按《福建电监办关于省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入闽施工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办理好相关手续(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需提供以下相关证明:5年内高校电力施工类业绩(提供合同:累计金额50万以上,提供税务可查的合同发票);高压电工作业证,电气试验作业证,继电保护作业证,电力电缆作业证,每种证件不少于2本,持证人需提供本单位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保缴纳记录。
3.3. 合同包一市政工程类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级 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合同包二房屋建筑类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
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级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合同包三防水保温类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
须具备有效的有效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不低于 贰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合同包四园林绿化类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
须具备有效的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合同包五机电工程类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
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级 机电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合同包六电力施工类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
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级 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人员,投标人须提供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出具的由投标人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前连续6个月社保的缴纳明细表。社保缴纳明细表上须有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的电子章和防伪码。以上材料原件备查。如对接的项目经理与投标响应的不一致,招标人有权取消该公司中标权,项目经理不得随意变动,如确需变动,需书面征得招标人的同意。项目经理如无法满足招标人要求的,应按招标人要求予以更换。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分,对评价系统没有公布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投标人,其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登录)查询。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 其他资格要求:
3.7.1修缮工程具有紧急性,投标人须承诺在接到服务要求时及时响应并在1小时内到达学校。如入围施工单位无法实现承诺内容的,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取消该施工单位服务期限内其他项目参与资格并解除合同,由备选单位依次递补。
3.7.2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近半年的完税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29日09:00:00至2024年6月5日17:30联系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北路711号(原省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邮件方式报名获取比选文件事宜。按照采购公告提供的报名表编辑完整并发邮件至我司的电子信箱(27290888@163.com)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0元。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7. 投标文件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6月7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北路711号(原省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泉州师范学院校园网站采购公告栏(//www.shumanpr.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师范学院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398号,邮编:362000
电话:0595-22919532
联系人:陈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北路711号(原省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邮编:362000
电话:0595-22667108,传真:/
联系人:冯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泉州师范学院纪检监察室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3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