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3〕17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和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申报
(一)项目申报
1.项目以个人或团队进行申报,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主要支持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富有创新性、实践性和应用性,且有一定知识和技术含量的项目。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主要支持已完成或正在进行工商登记注册,能够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入实体运营,具有较为广阔的市场前景的项目。团队成员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2.项目立项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其中,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旨在鼓励引导大学生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趋势,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出创新创业成果(项目指南详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应选题适当、思路新颖、具有创新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有保障。各学院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三个类型项目申报比例为5:3:2。
2.项目申报人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项目申报人需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创业意识,对科技创新、创业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和一定的知识基础。
3.一年级和四年级学生原则上不能以个人申报,可参与团队申报,但不能作为项目主持人。
4.以团队申报,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每个学生只能参加一个项目。鼓励已结项的创新训练项目申报创业训练项目或创业实践项目。
5.鼓励符合条件的“双师双能型”教师积极参与计划项目的指导,鼓励设立校企合作导师组,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有校企合作、跨学科导师组的团队项目,每位老师最多只能参与指导2个项目,有两个指导项目尚未结项或者一个逾期未结项的老师不能担任新项目的指导工作。
6.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泉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
(三)申报时间
5月23日(周二)前,项目申报人员填写申报书(附件3—5)和项目汇总表(附件6)提交给二级学院教学科研办,申报书(一份)及项目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上交教务处(行政楼306),其中,项目汇总表需加盖学院公章,电子文档发送2159089053@qq.com。
二、结题验收工作
(一)结题材料总结
已立项项目需对项目结题所产生的论文、专利、获奖、著作权、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开发的软件或设备、创业实体等相关成果做好梳理总结,将相关材料于5月25日(周四)前上交教务处(行政楼306)。其中,省级以上项目还需登陆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http://114.220.75.43:93/),完成系统结题填报工作。
(二)项目验收
教务处将组织评审专家对项目成果的理论意义、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等进行评价及验收,验收情况将在校园网上进行公布。
联系人:黄老师,刘老师;电话:22919509,
邮箱:2159089053@qq.com
附件:附件1—6.rar
1.202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指南
2.泉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3.泉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创新训练项目
4.泉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创业训练项目
5.泉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创业实践项目
6.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