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大学生学科专业竞赛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便函〔2023〕347号)转发给你们,请有意申报承办福建省大学生学科专业竞赛项目工作的学院,根据《福建省高校大学生学科专业竞赛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详见附件),于4月5日之前将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送交教务处教学科。
教务处
2023年3月30日
闽教便函〔2023〕347号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大学生学科专业竞赛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闽教规〔2023〕2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校大学生学科专业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