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闽教办高〔2021〕9号)精神,经二级学院申报、学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审议,2021年学校拟申报“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艺术学)”专业,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7月29日至7月31日
联系电话:教务处22919509 纪检监察室22919635
教务处
2021年7月29日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闽教办高〔2021〕9号)精神,经二级学院申报、学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审议,2021年学校拟申报“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艺术学)”专业,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7月29日至7月31日
联系电话:教务处22919509 纪检监察室22919635
教务处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