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加强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和学术团队建设,引进、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学科(专业)领军人才,提高学术水平和办学实力,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桐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推荐工作的通知》、《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桐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规定的通知》(泉政〔2014〕10号)等文件精神,请按照学科建设发展的需要,广泛动员、积极举荐符合条件的人选申报桐江学者特聘教授。现将我校2018年推荐申报桐江学者特聘教授人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一)基本原则
特聘教授岗位的设置应与泉州市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重点方向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相适应,与泉州市经济结构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新兴产业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等战略部署相结合,与我校学科(专业)建设相结合,有明确的重点突破的研究方向、任务和目标。
(二)学科范围
1.省级以上重点学科;
2.设有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重点建设科研创新平台的学科;
3.泉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的学科,或者是教学科研实力雄厚、处于国内或国际学科发展前沿、有望实现重大突破的学科。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品德高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敬业奉献,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精神;
2.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55周岁以下(特别突出或紧缺、特殊学科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和学位要求),身体健康;
3.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境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4.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聘期内每年能在受聘学校在岗工作不少于9个月;
5.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或具有省级以上特聘(讲座)教授经历的,可直接聘任;
6.原则上不接受泉州市高等学校在职教师申报桐江学者,但到校工作未满一年的或者成果特别突出的除外。
(二)业绩要求
1.学术水平高,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
2.研发能力强,在技术创新、科技开发、转化成果等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果,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
3.发展潜力大,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有带领本学科保持或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的能力。
三、材料准备
申报材料包括:1.《泉州市“桐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及相应的附件材料;2.《泉州市桐江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情况汇总表》;3.《泉州师范学院推荐人才项目审核表》。
其中,附件材料应编写目录清单并单独装订,一般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复印件;4.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5.主要成果(科研项目、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及证明材料(含论文收录及他引情况的证明);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7.奖励证书复印件;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四、具体工作安排
1.4月25日前,个人申报和二级学院推荐。
4月25日前,各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行政楼901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rsc@qztc.edu.cn。
2.5月10日前,人事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同行专家评审。
3.5月31日前,校学术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审议,学校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泉州市教育局。
联系人:王桂红
电 话:0595-22783070
附件:
1.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桐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推荐工作的通知
2.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桐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规定的通知(泉政〔2014〕10号)
3.泉州市“桐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
4.泉州市桐江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情况汇总表
5.泉州师范学院推荐人才项目审核表
人事处
2018年4月10日
附件1: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桐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推荐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桐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规定的通知(泉政〔2014〕10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