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7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一、人选指标
本次下达给我校2018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专业技术人才推荐指标为1名。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不可重复享受。
二、选拔条件
特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选拔工作注重人才的业绩和贡献,向重点产业、基层一线倾斜。
(一)专业技术人才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
6.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为同行所公认。
8.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三、推荐程序和要求
符合条件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可按程序推荐,不占控制指标。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可优先推荐。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技能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担任副省(部)级及其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部)级及其以上待遇的人员,以及党、政、军、群机关工作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外,不得申报。
请各单位审核所推荐的人选申请材料(具体详见闽人社文〔2018〕75号):(1)人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含承担国家或省部级重点项目及课题证明材料、已入选人才项目、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和表彰证书等复印件,需制作封面并装订成册,封面请注明所在学校、姓名等信息);(2)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生成的人选数据库文件电子版本(文件后缀为“•RPU”,并确保数据库文件与综合报告信息一致,信息采集工具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家工作处页面下载http://www.fjrs.gov.cn/zw/jgszyzn/tjgcs/zjgzc/zlxz/201803/t20180328_1635937.htm);(3)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打印生成的《专家情况登记表》(用A4纸,不要装潢)一式三份;(4)《2018年推荐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3,需学院审核盖章)。上述推荐人选申报材料请于4月10日(周二)下午下班前报送至我处(行政楼901室),电子文件发至rsc@qztc.edu.cn。
联系人:任晓敏 电话:22783070(3070)
1.《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75号)
2.闽教办师〔2018〕15号
3.《2018年推荐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
4.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
人事处
2018年4月8日